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废旧地膜回收处置补助项目实施,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督办函》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服务主体,承接辖区废旧地膜回收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废旧地膜回收处置是黑土地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部署,我区需全面完成地膜回收处置补助项目既定任务,规范完成地膜回收、台账建立、现场核验、资料归档等全流程工作,确保回收数量真实准确、处置工作合法合规、台账完整规范可追溯。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三方服务主体,待秋季地膜集中回收期全面启动回收、转运、处置等各项任务。资金总额72887.82元,主要用于废旧地膜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其中:废旧地膜回收(含无害化处置)每吨不高于2400元,废旧地膜资源化利用(含废旧地膜回收)每吨不高于4008元(其中废旧地膜回收每吨不高于2400元)。要求需要完成辖区废旧地膜回收任务,对回收的废旧地膜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规范做好废旧地膜回收、转运、处置台账。待秋季地膜集中回收期全面启动回收、转运、处置等各项任务,确保项目在2026年完成。
二、服务主体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相关内容。
(2)具备废旧地膜回收、转运、处置的相应设备和场地。
(3)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环保违规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4)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挂靠、转包、分包项目任务。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方式:请有意向的服务公司将相关服务方案、报价及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邮箱:xaqnyncj@163.com
截止时间:2026年9月1日。
注:本次征集仅作为前期市场调查,不给出最终结果,各报名公司提供的材料将作为采购文件编制的重要依据。
牡丹江市西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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