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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过渡期必看!2027年6月30日调整出资期限截止

日期:2025-07-07 09:03 来源:登记注册股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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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过渡期必看!2027年6月30日调整出资期限截止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的重点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二条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国家利益或者重大公共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的,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同意其按原出资期限出资。

第四条

公司调整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或者调整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等,应当自相关信息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公司应当确保前款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未依法调整的法律后果

1.《实施规定》规定:公司未按照本规定调整出资期限、注册资本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

2.新《公司法》规定:公司未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公示有关信息或者不如实公示有关信息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新《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虚假出资或者未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您的企业现在该怎么办?

1.立即自查:

查阅公司章程,明确当前认缴资本总额、各股东认缴额及原定出资截止日期。

2.决策与规划:

公司结合法律法规要求、自身行业特点和股东出资能力,评估是否做公司登记变更业务,依法理性选择减少注册资本、转让部分股权、修改出资方式、压减出资期限等。

3.完成相关手续:

1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明确调整后的注册资本、出资期限等。

2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履行公示义务。

4股东按新章程约定,在期限内完成实缴出资!

来源:登记注册股

撰稿:杨莎莎

校对:许文欣

一审:杨莎莎

二审:何刚

三审: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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