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选定2024年“黑龙江省促进绿色 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参与企业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家电产品经销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 进一步释放黑龙江省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潜力,促进家电以旧 换新,做好2024年度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衔接, 我省拟安排相关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换新,对 消费者购买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微型计算机(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等8类能耗二级及以上家电产品(暂定)进行立减补贴,有关政策正在制定中。为加快工作进度,现同步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参与企业(以下简称“参与企业”)选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与企业报名条件
(一)依法在本省登记注册的从事家电销售的企业。
(二)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
(三)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四)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五)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优先选定同步制定相关优惠措施的参与企业。
二、选定流程
请各单位按照省厅相关要求提交材料进行报名,经我局初审报市级商务部门审核。
三、报名须知
(一)入选企业须与服务机构(以商务厅公开遴选结果为准)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正式实施。
(二)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须开具有效发票。如提供延迟送货服务,自购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月。入选企业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三)在政策实施期间,消费者在参与企业的门店可购买若干件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不可与政府消费券及其他政府补贴资金叠加使用。
(四)鼓励入选企业结合实际,配套让利补贴,形成政企联动的家电消费矩阵。
(五)本次补贴政策采用资金后拨付方式。
四、 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1)。
(二)承诺书(附件2)。
(三)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
(四)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附件3)。
(五)企业在黑龙江省门店目录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4)。
(六)参与实施“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适用商品报备表(附件5)。
(七)风险防范方案。
五、参与企业材料报送
1、所有上报材料纸质版(盖章一式两份)联同电子版(压缩包)报至西安区商务局(西安区政府前楼202室)。附件材料按文件要求填报。截止日期:2024年4月24日,如材料有局部缺项,请于4月25日11:30前报送,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
2、附件3品牌授权推荐函,如果企业目前填不上,可先填写保证书,事后补充,如后续无法补充将取消此次政府补贴资格。
3、附件5中的13位69开头的商品编码企业需联系工厂获得,此表必须将所有参与活动的家电品类填全,进行报备,产品必须属于以上8种品类且属于二级能耗以下。
4、申报材料中的风险方案方案由企业自己制定,说明如果出现黄牛、骗补、套补等风险情况,企业如何防范。
5、企业进行准备相关材料时,要依照通知内容中“8类能耗二级及以上家电产品”进行填报适用商品报备表,内容要全。另外在品牌授权推荐函方面,需要应保尽报。
联系人:陈美含、潘鑫 联系电话:5899795/5899796
电子版材料报送至xaqsmb@163.com
附件:1.申请表/uploads/2024/04/241045048857.docx
2.承诺书/uploads/2024/04/241045196484.docx
3.品牌推荐函/uploads/2024/04/241045289287.docx
4.企业直营店表/uploads/2024/04/241045361648.docx
5.商品报备表/uploads/2024/04/241045469346.docx
牡丹江市西安区商务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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