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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08 09:24 来源:统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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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及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西安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西安区统计局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相关工作职能,进一步做好统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促进全局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西安区统计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了各项工作在社会监督下公开透明地开展。主动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月度、季度、年度的统计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全方面、多角度解读国家统计局相关政策,将社会关注的热点总结成可读性高的要点,同步推送统计数据、分析报告、工作动态以及相关热点动态等丰富网站信息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紧紧围绕统计工作职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统计数据。严格遵循《条例》的要求和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持续畅通申请渠道,优化答复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快答复时间、规范答复依据、补充答复解释等方面及时完善。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条例》第8条要求,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规范撰稿、复核、保密审查、审批发布等环节,提升政府公开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做好后续公开发布和政策解读等相关工作,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抓好信息的更新工作,通过数据迁移和功能提升,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平台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利用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的统计信息公开专栏,以及今日西安区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宣传渠道积极发布统计相关信息,方便公众实现有效的信息查询和互动,推动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协同联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高效发展。

    (五)监督保障

    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规范政府公开行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新媒体建设等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范围。设立监督电话0453-5899732,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收集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更好听民意、汇民智,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西安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回应了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的各类统计信息及相关问题,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但还存在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相关统计政策解读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等问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局通过不断梳理和规范工作流程、优化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格式标准化程度,借助多种媒介和平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单位内人员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深入挖掘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等方式,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落实,工作水平和社会透明度得到明显提升,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做出了积极贡献。2025年,西安区统计局将认真贯彻《条例》和相关工作要求,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来源:统计局

撰稿:时晨

校对:王慧婷

一审:牛佳宁

二审:于海南

三审: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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