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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07 13:39 来源:区发改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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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的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 公开办函〔2021〕60 号) 和《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 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61 号)等文件精神,现向全社会公布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 2024年 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为确保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提升工作的透明度,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摆在突出位置,对标相关要求,坚定不移地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地生根。一方面,秉持依法依规、高效及时的原则,全力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合法性与时效性;另一方面,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契合自身发展的公开路径,采取主要领导挂帅,统筹帷幄,把握信息公开的整体方向;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真抓实干,细化各项公开任务筑牢信息公开的执行根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审核、审批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配合区政府网站建设及政务平台建设,做好区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构建了由主要领导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执行落实的层级管理机制。特别指定了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事务,以确保全面执行区政府及上级政务公开部门所制定的各项监督保障要求和措施,从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高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 (九) 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 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

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

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

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

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

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

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

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

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

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公开信息的质量与时效欠佳。部分信息未能精准、全面地反映工作实际,且在信息更新速度上滞后,无法及时满足公众对最新动态的知情权需求。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薄弱。整体上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致使发布信息的总量较少,难以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应有的沟通桥梁作用,让公众全方位了解我局工作全貌。

三、工作创新能力亟待强化。在信息公开形式、渠道拓展以及内容呈现方式等方面,墨守成规,缺乏新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公众对政务信息获取便捷性、趣味性的追求。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紧密围绕工作实践,扎实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方面,着力提升信息时效性,强化工作规范化流程。在持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畴,丰富公开内容的同时,严格遵循既定程序,精细梳理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每一条公开信息都能及时、准确地抵达公众视野。

另一方面,以完善并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为抓手,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通过制度的刚性约束,明确责任分工,激发工作动力,促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为显著的成效,切实提升公众满意度与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

来源:区发改局

撰稿:刘仕岩

校对:刘仕岩

一审:程玉

二审:李俊峰

三审:梁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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