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部分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未正常运行,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各县(市)区垃圾分拣中心大量闲置,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现象比较突出,村头和道桥两侧尤为突出,穆棱镇昌盛牧业后侧、穆棱市八面通镇四合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
二、整改目标: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规范运行,做到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收运、规范处置。
三、整改措施:
开展秋冬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治专项行动,将河湖周边、道路两侧堆存的生活垃圾彻底清除,保洁员全部上岗,加强村庄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收转运稳定运行,杜绝散乱垃圾堆放。加强垃圾运维费用保障,确保收转运设施设备完好,散乱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积极拓展垃圾分拣中心使用功能,逐一调查垃圾分拣中心综合利用能力,有效解决垃圾分拣中心闲置问题,进一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西安区住建局于10月29日至11月17日开展了秋冬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导温春镇、海南乡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和垃圾散乱堆放点发现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共排查出散乱垃圾零星散乱垃圾堆放点9处,总体量4.8m’,已全部完成整治。各村都配备了保洁员全部在岗作业,收运体系运行稳定,村内散堆垃圾得到一定改善。
2.西安区温春镇、海南乡已分别将农村垃圾运维经费20万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目前设施设备完善、运行情况良好,散乱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3.按要求开展了每季度垃圾治理成效评价,已将拓展垃圾分拣中心使用功能相关要求传达给温春镇、海南乡。目前温春镇、海南乡垃圾分拣中心已全部拓展使用功能。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9日
六、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3—6430201
八、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牡丹江市西安区委员会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