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市自然资源局在2018年推动市区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违法企业依法关闭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落实职责,导致相关工作进展缓慢。
二、整改目标:完成对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违法企业占用土地权属确认工作,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三、整改措施:
西安区政府按照市政府第16届141次专题会议纪要的要求,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企业依法进行关闭。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18年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进行行政处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企业关停。经核实,该企业无生产痕迹。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9日
六、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3—6430201
八、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牡丹江市西安区委员会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