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8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宁安市兰岗镇兰岗村、西安区南拉古村设施损坏,导致生活污水直排。
二、整改目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因南拉古村污水处理设施位于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西安区拟将此污水处理设施予以报停。同时,依托2019年申报并批复的牡丹江市区水源地农村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将南拉古村的生活污水通过使用吸污车将污水收集池里的污水拉运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2.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管执法,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保障牡丹江市区水源地农村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稳定运行,定期使用吸污车对南拉古村生活污水进行拉运,建立拉运记录确保南拉古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为了保障南拉古村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现依托2019年申报并批复的牡丹江市区水源地农村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将南拉古村的生活污水通过建设污水收集池及室外厕所改造,在使用吸污车将污水收集池里的污水拉运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2.加强常住人口监督管理,将散乱倾倒生活污水、污染物等问题纳入村规民约,对不听劝阻的村民采取上红黑榜、处罚等相应措施。
3.已对南拉古村污水处理设施提交报停请示。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9日
六、受理部门:牡丹江市西安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3-6172741
八、受理地址:西长安街邮政路交口中房集团四楼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牡丹江市西安区委员会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