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第14项)-牡丹江市西安区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第14项)
发布时间:2022-11-10 16:10:00    点击:595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第14项)


牡丹江市西安区委、区政府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省督察第1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督察发现,牡丹江市食用菌栽植面积规模逐年扩大,年栽培规模二十余亿袋,但废弃菌袋综合利用率不高,仍有种植户随意将废弃菌袋丢弃在田地、沟渠、河流中,对土壤及水域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二、整改目标:西安区近几年年均生产食用菌50万袋,废弃菌袋综合利用率100%。

三、整改措施: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区、镇两级成立废弃菌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治理重点区域。对农村主要河流、“五边”(村边、道边、河边、地边、林边)、黑木耳生产区域、生产生活水源地废弃菌袋开展清理、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做好菌包回收。主要用于肥料还田,农村居民燃料替代等其他利用。四是落实监管责任。乡(镇)与村签订废弃菌袋统一管理协议;村与菌农签订废弃菌袋统一管理协议,增强菌农自律意识。由农业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废弃菌袋综合利用工作进行抽查检查。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乡(镇)与村签订废弃菌袋统一管理协议;村与菌农签订废弃菌袋统一管理协议,做好菌包回收。

五、公示时间 :20221110日至20221123 

六、受理部门:牡丹江市西安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3-6172741

八、受理地址:西长安街邮政路交口中房集团四楼。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牡丹江市西安区委、区政府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来源:牡丹江市西安生态环境局
撰稿:赵宇
校对:白巍
一审:杜建忠
二审:刘影
三审:孙传垚
主办单位:牡丹江市西安区委区政府 承办单位:牡丹江西安区新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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