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第12项)-牡丹江市西安区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第12项)
发布时间:2022-11-10 14:47:00    点击:760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12


我单位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省督察12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督察发现,牡丹江市上报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四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环评审批(备案)率、竣工环保验收率)分别为83.5%97.3%100%98.7%,而督察组随机抽查30家规模化养殖场发现,5三防设施不达标,17家未按照养殖量建设粪污处置设施,粪污储存设施容积低于标准要求,合格率仅为43.3%

二、整改目标2021年末,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始终保持在83.5%以上,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环评审批(备案)率、竣工环保验收率达到100%

三、整改措施2018年年底前已完成辖区内规模化养殖场的备案登记,2019年前已完成规模化养殖场“三防”设施的建设。区生态部门与区农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规定标准,对辖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定期进行巡查监管,巩固全市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已达到100%的工作成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西安区辖区内9家规模上养殖场均建立了污收集处理设施,建立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台账,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四率均达到100%

五、公示时间:20221110日至20221120

六、受理部门:牡丹江市西安生态环境局,西安区农业农村局。

七、受理电话:6172741

八、受理地址:西长安街邮政路交口中房集团四楼

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牡丹江市西安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来源:牡丹江市西安生态环境局
撰稿:赵宇
校对:白巍
一审:杜建忠
二审:刘影
三审:孙传垚
主办单位:牡丹江市西安区委区政府 承办单位:牡丹江西安区新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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