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省生育情况函复流程-牡丹江市西安区
办理外省生育情况函复流程
发布时间:2021-06-23 11:05:00    点击:2826


1.函复所需公职单位将所要了解的居民情况以公函的形式邮寄到需要回复的计生行政部门;

2.我区计生行政部门接到公函后及时与公函中的居民取得联系,并告知居民需要提供的证件和个人承诺;

3.通过基层单位对该居民生育情况进行核实,根据据基层单位对该居民的情况核实和居民个人提供材料及承诺对公函进行回复。

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婚姻有变动的变动几次提供几次材料);

2.户口(本人、配偶及子女);

3.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4.子女独生子女证(201611日以后出生的不需要);

5.迁出人员在迁出地办理的居住证;

6.代办人身份证;

7.个人承诺;

8.特殊情况当面询问当面告知。

备注: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主办单位:牡丹江市西安区委区政府 承办单位:牡丹江西安区新闻信息
技术支持:艺通网络•网络行业权威 版权所有:牡丹江市西安区委区政府 黑ICP备14007586号
联系电话:0453-5899652 0453-5899662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长安街58号

黑公网安备 23100502000020号

您是本站第 92544 位访客
网站标识码:2310050001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