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入职(学、托)生育情况证明流程-牡丹江市西安区
办理入职(学、托)生育情况证明流程
发布时间:2021-06-16 14:03:00    点击:3139


1.居民本人或代办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地社区(村)依据证件和个人承诺办理生育情况证明初审。

2.再到户籍地办事处(乡镇)计生办办理生育情况证明复审。

3.最后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卫健局办理生育情况证明终审。

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婚姻有变动的变动几次提供几次材料);

2.户口(本人、配偶及子女);

3.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4.子女独生子女证(201611日以后出生的不需要);

5.迁出人员在迁出地办理的居住证;

6.代办人身份证;

7.个人承诺;

8.特殊情况当面询问当面告知。

备注:1.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2.未婚人员请出示未婚相关信息材料,再到社区(村)、办事处(乡镇)和区卫健局办理婚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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