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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公安局先锋分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确定三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请示》(牡公先呈字〔2019〕3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确定牡丹江广汇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单位为三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请你局依据《黑龙江省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确定工作规定(试行)》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辖区治安形势持续稳定。
特此批复。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