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牡丹江市西安区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
发布时间:2020-02-03 10:55:00    点击:3495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 

《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于20191120日经交通运输部第26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苗圩

 公安部部长 赵克志

 商务部部长 钟山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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