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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西安区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6 13:41:00   来源:办公室   点击:3382


    时间:2018年1月5日  来源:西安区政府法制办
                             
      2017年以来,西安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落实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总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总体要求,我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奋力开拓进取、勇于争先创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2017年,我区通过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决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统筹规划,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按照《牡丹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进行统筹安排,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及要求,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纳入实绩考核。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二)清理规范性文件,全面强化制度保障
      根据《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政府对符合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使国务院各项改革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第一时间向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传达通知精神,确保其深刻认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重要意义。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政府法制办主任为组长,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小组。三是明确工作责任。下发了《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将规范性文件按照职责分工,分解给全区各相关部门,要求各部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涉及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形成清理结果和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汇总审核,形成清理意见表后,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今年,区政府对2002年以来留存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彻底清理,原有规范性文件30件,清理后,保留规范性文件15件,因执法体制改革修改4件,因阶段性工作完成等原因废止11件,确保保留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适应发展要求。
      (三)规范行政行为,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1.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证清理工作。区政府法制办、区安监局、区财政局等单位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主体类别、执法范围、经费来源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各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按照区法制办有关规定进行了清理。清理后全区共有99名执法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并在西安区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我区对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2017年度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工作。按照省政府制定的案件评查标准,从执法主体、执法内容、执法程序等方面对各单位上报的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从总体情况看,各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有所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正当、依据正确、处理适当,较好地保证了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四)做好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区从2015年年初开始,聘任三名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2016年年初,建立西安区法律顾问团,设置成员7名,由区法院、区检察院、西安公安分局、先锋公安分局,以及外聘请两名律师联合构成,法律顾问团积极履行法律服务职责,为区委区政府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区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作出了积极贡献。
      2.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明确要求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范围。我区本年度应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包括一审和二审)共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次,应诉率为100%,本年度区政府没有败诉案件、纠错案件发生。本年度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3.坚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区政府每年按规定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均按规定向区政府报告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西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区的整体推进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各责任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和进程不一致,法治建设的思路需进一步创新;
      2、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进展缓慢,政府法制部门人员数量同繁重的工作任务需逐步匹配;
      3、需进一步完善落实听证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开。
      以上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推进和完善。
      三、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
      2018年是继续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要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继续践行新发展理念,履职担当,积极作为,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绩。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理顺体制,健全政府法制机构。加强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充实法制人员力量,区直部门、各乡镇政府应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对基层政府法制机构以及队伍建设的各项具体要求,充实人员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充分调动政府法制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人才保障,切实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的主力军作用。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探索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基层执法力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着力提高行政决策水平,重点是把好“五关”:把好程序关,提升规范性;把好审查关,增强合法性;把好参与关,扩大民主性;把好评估关,防范风险性;把好责任关,强化严肃性。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后评价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减少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备案审查规定和公开征求意见实施办法,实行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凡以区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区政府法制办审查的,一律不得进入办文程序,从文件的源头把好法律关。
      (五)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完善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培训,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实地调查力度,扩大听证审理范围,严格遵守办案程序,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增强文书说理性,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大案件协调和纠错力度,综合运用和解、调解等手段,及时定纷止争。加强与法院的衔接与沟通,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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